深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备案详细代办
伊犁2023-06-02 04:02: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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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杨生***********
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中的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业务的区别:
一、劳务派遣
劳务派遣是指单位根据用工单位的要求,与用工单位签订协议,由单位将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,被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和管理下提供劳动,单位从用工单位获取费,并向被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特殊劳动关系。劳务派遣涉及三方法律关系:公司(用人单位)、被员工(劳动者)、被单位(用工单位)。
此外,根据《广东省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聘用中国雇员管理规定》,外商代表机构没有立用工权,其须通过涉外就业服务单位聘用中方雇员。
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条件:
1、具有法人,个人应获有和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具有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。
2、有明确的机构名称、业务范围、机构章程、管理制度,企业名称中冠有“人力资源”字样。不得冠以“中华“、“中国”、“国际”等字样。
3、有完备的办公设施,建有记录服务对象、服务过程、服务结果和收费等情况的工作台帐。有两台以上用于业务活动和信息资源管理的微机,注册资金符合相应的规定要求。
4、场所面积不得少于80平方米,专职工作人员6人以上。2人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业师。自发放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》之日一年内,从业人员必须持有书。
人力资源许可证申请资料:
1、申请书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登记表。
2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《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》。
3、办公场地产权年限、所有权证实或合法的租赁。
4、不少于100万元注册材料。
5、5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经过相关培训从业人员材料。
6、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、制度和开发人力资源服务的工作规则、安全管理制度。
7、营业执照。
8、相关办公设备、信息管理系统等。
人力资源许可证的条件:
1、有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2、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、办公设备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,注册资本(金)符合相应的规定要求;
3、具有一定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,并持有书,且不得在其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;
4、有明确的机构名称、业务范围、机构章程、管理制度,机构名称中冠有“人力资源”字样。不得冠以“中华”、“中国”、“国际”等字样。
初步审核通过,会提交到责任科室再进行审核,工作人员会进行现场核查,场地,设备,人员等进行审核,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后的审核批准,合格的,业务窗口办理发证手续。
申办成功过,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后可持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》及相关文件可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营业。
一、深圳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一般申请是去人力资源服务(人才中介)机构设立申请:条件和资金要求:
1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登记表;
2、所用场地的产权或租凭;
3、不少于200万元注册材料;
4、5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经过相关培训从业人员材料;
5、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、制度和开发人力资源服务的工作规则、安全管理制度;
6、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。(一式两份)申请通过后,由省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实批准后,颁发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》,企业凭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》和相关文件,可以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营业。
二、材料要求
1、所有材料应当真实、准确、合法,不得制造、使用假材料、明、书。
2、凡外国文字的文件、证书、等材料均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翻译成中文,验原件,留存复印件。
3、全部材料(含复印件)统一采用国际标准A4型(210mmx297mm)纸质材料,文字从左至右横写、横排,统一使用简化汉字,按本须知报送的材料的顺序编写目录和页码,左侧装订成册。
三、办理程序
1、受理:窗口工作人员根据业务办理指南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。申请材料齐全的,进行受理;不齐备的不予受理,并一次性告知须补充的材料;
2、承办: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,并提交责任处室(科室)工作人员审核;
3、审核:责任处室(科室)工作人员现场核查有关场地、设备和人员情况,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
4、批准:责任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终审批,转业务受理窗口办理发证手续。
联系电话:18025358584